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
苏香门第酒店装修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狼山镇街道 发布时间:2025-06-03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苏香门第酒店装修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受南通狼山美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就苏香门第酒店装修评估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苏香门第酒店装修评估项目;

二、项目需求:江海美食文化街区6号楼西北和西南单体房屋的装饰装修现值损失及房屋附属物品(不可移动)现值损失评估并出具报告。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3万元;

四、最高限价:3万元;

五、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六、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且具有房地产评估师资格,(需提供①证书复印件;②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现场参与投标的人必须为企业正式人员。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八、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于通知公告日起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九、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18日9时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北楼21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日历天。

十、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狼山美食文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136462430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市北科技城永福路10号江豪大厦

联系人:孙霞 联系电话:18862954828

邮 箱:ntzhuyuejun@163.com

苏香门第评估招标文件-(上网)(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