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
关于取消曹江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承租资格的通知
来源: 狼山镇街道 发布时间:2025-05-29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取消曹江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

东北单体房屋承租资格的通知

曹江先生:

根据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招租成交结果公示,您已被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您应于成交结果公示30日内,即2025年5月19日前与南通山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川分公司签订书面承租合同。经多次催促现仍未签订合同,现取消您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招租的中标资格。

南通山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川分公司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