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
关于取消曹江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承租资格的通知
关于取消曹江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
东北单体房屋承租资格的通知
曹江先生:
根据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招租成交结果公示,您已被确定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您应于成交结果公示30日内,即2025年5月19日前与南通山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川分公司签订书面承租合同。经多次催促现仍未签订合同,现取消您崇川区美食文化街7-1号楼和美食文化街6号楼东北单体房屋招租的中标资格。
南通山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崇川分公司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