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19 1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原则,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公开载体,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工作,以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机构设置1条,领导分工1条,基层动态24条,公告公示9条,接处“12345”专网交办的来电来信工单共600余件,接处网上依申请公开1件,均及时答复办结。定期不定期整改大数据反馈的修改意见,重点时间节点做好网络值班,信息发布审核,网络安全评估4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了统一管理、权责明确、各司其职、运转协调的网站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管理形势,制定落实措施,并督促指导办公室抓好网站及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完善《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工作落实举措。三是栏目设置精炼。及时对民政网站进行精简,去掉内容雷同、百姓关注度不高的栏目,保留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栏目。四是信息公开及时。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把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作为公开内容,每月公布全区社会救助低保人员情况统计明细;公开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的对象范围、申报条件、申请程序、救助标准等。认真组织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新要求、新规范。通过设立24小时举报监督热线,为社会公众搭建了解监督民政工作的平台。五是互动服务密切。对所有信访件及时回复,答复率100%。

崇川区民政局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均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解读形式、内容上还待加强。形式上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解读尤其是视频解读较少,形式上较单一。内容上对政策的关键点解读不够通俗易懂,专业术语使用较多,解释说明还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专业力量,持续优化网站栏目建设,做好简洁、高效、易用;继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信息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继续建立健全内部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局办公室受理、责任科室办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分管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的工作模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水平运转;进一步加大群众反映渠道的宣传力度,让群众能知晓、好操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标准: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2022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