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7:1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不断增强民政工作可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制度文件1条、领导分工3条、公告公示18条、部门动态2条、财政信息1条、情况通报1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受理并按时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答复及时率达到100%。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崇川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定,完善审查机制,规范信息报送流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审核手续,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增强信息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主动做好群众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的公开工作。另外,通过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来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和信息公开平台正常运行。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局及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2023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无收取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