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策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7-11 1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策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8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策性文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万元。

最高限价: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暂定30日历天完成),按照要求编制稳评报告,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及备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南通市稳评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5、磋商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内具有经南通市维稳办备案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委托合同和经南通市维稳办备案的评审表);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以下①、②资料任意一项: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属于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可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的人事关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稳评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7、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部分);

9、供应商符合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部分)。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2025年7月16日17时后不再发放采购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主楼223办公室。

3、方式:现场领取,联系人:朱女士0513-85608007。

4、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整(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主楼204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28日14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主楼204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608007,15190819024。

(公告附件7.11-7.16)采购公告附件:响应文件参考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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