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崇川区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崇川区政府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崇川区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7.50万元。其中包1限价4万元,包2限价3.5万元。两个标包可兼投兼中。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3天,具体按采购人通知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其它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产品农业农村部备案证明材料;产品经销商还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和产品授权委托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8日
地点:崇川区政府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 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港路58号崇川区机关办公大楼21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 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城港路58号崇川区机关办公大楼217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需求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联系方式:袁敏敏,0513-8560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