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农村和水利条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 “提升首位度、全省争进位”目标,努力克服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整建制上划市相关部门带来的人手紧缺等困难,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力推动农水工作高质量发展,稳步开启农业农村和水利现代化建设。
(一)发展壮大农业产业,都市农业呈现新特色。
一是农业生产技术跃升新水平。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涉粮巡察工作,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及“回头看”工作,1宗问题整改通过验收;配合自规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以建设高效、生态、安全现代农业为总体目标,对农业集中区农田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设施蔬菜3000亩、2000亩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圆满完成市定3.2万亩粮食种植任务,成功创建江苏省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成 “飞悦休闲农业观光园”和“蔬菜基地展示展销设施”两个农业示范基地。加大与江苏农垦等专业生产主体合作,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3.6万亩农业集中区内稻麦作物耕、种、收三个生产环节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全自动烘干单次循环产能超480吨。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城市,坚决守护“舌尖”安全,按照属地责任签署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农产品网格化监管制度,将21家农业生产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上追溯平台,对全区农产品生产环节开展快速检测2000批次;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测80批次,其中风险监测38批次、监督检测37批次,畜禽水产品5批次。截至目前,全区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已发现移交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有效案源2件。
二是都市农业产业呈现新格局。在推动一产提档升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都市农业独特的区位优势,高点定位都市农业发展业态,大力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推动以顺发面粉、南通农批中心等为代表的农产品加工、物流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完善农产品物流仓储体系建设,有效延伸了苏北、陕西汉中地区农产品销售产业链,带动销售额超10亿元。大力培育农产品电商企业,初步构成以飞悦农业、菜菜网等农业电商为主体的农产品线上销售网络,“一键点菜”惠及全区广大居民。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组织喜尔食品、汇诚水产等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3批次,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10亿元,圆满完成南通都市农业公园一期建设任务,初步形成以南通都市农业公园为核,奇妙农场、青青牧场为多点的农业旅游产业格局,并成功承办全省农业农村重大产业项目现场推进会(南通)分会等重大活动,都市特色农业工作获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点赞、宣传。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跑出加速度。大力支持专业大户、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对我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9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地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全面调查和监测,已登记的75家合作社定期上报年报工作,申报率达100%,取消8家运行不正常和名存实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称号和待遇,确保我区三大合作组织健康高效运行。截止目前,全区共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2021年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累积5个蔬菜无公害农产品、1个有机农产品(稻谷)通过国家认证。
(二)匠心勾画美丽城乡,农村和水生态环境获得新提升。
一是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结合全区农村环境特点,坚持统筹实施、整体推进,以“三治一创”(即:治脏、治乱、治差和创建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工作法,全力牵头做好全区15个行政村及其4个属地街道农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清除农村主干道路两侧绿化种植1800平方米,修补破损道路1条,铺设沥青路面400米,协调规范停车划线3000米;增设停车场和户外健身场所各2处, 公益广告200余处;完成15个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和村内公厕内外部环境及残疾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清理房前屋后乱堆放600余处、乱搭乱挂200余处、乱种植6000多平方米,拆除违建8处,墙面粉刷出新6500多平方米,实现了主要道路整洁,公共场所清洁,基础设施齐全,房前屋后环境宜人,全区农村地区环境显著提升,并成功打造4个区级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认真开展畜禽禁养巡查、秸秆禁烧巡查,大力整治违规养殖、违规烧秸秆等污染城乡地区环境行为。
二是乡村振兴培育成果喜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把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建设作为推进全区109个涉农村(社区)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建立区、街、村三级领导体系,总投资1800万元,完成50个区级项目和6个村级自主项目建设,成功建设陈桥街道仁和社区、幸福街道祖望社区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唐闸镇街道高店社区、天生港街道龙潭村2个乡村振兴先进村。贯彻落实省委“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工作要求”,成功组织辖区内12家企业与连云港市连云区12个村签订企村联建合作框架协议,促成农产品销售、企业投资农业开发建设等合作项目12个,有效延伸了连云区农产品产业链。积极落实省市区关于苏陕协作要求,认真做好与汉中市宁强县、佛坪县、留坝县在支农领域协作工作,成功选派农业战线上12名同志赴三县对口支援,协力三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水域生态环境治理成绩斐然。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长效抓好“十年禁渔”,在入江交通道口设置13块永久性禁捕警示标牌,在沿江13个闸口设置禁渔通告告示牌,组建沿江禁渔网格16个,其中街道级网格5个,村级网格11个;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编写《致广大垂钓爱好者告知与承诺书》,组织沿江巡查36次,发放宣传材料130多份,签定承诺书28份,劝离垂钓人员15人,全力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紧紧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内陆民生水利发展,努力推进续建及新建水利工程建设,全年投资2.3亿元,实施清淤、贯通水利项目33个,完成任家港整治、国胜横河、酒厂河、山港河、小三圩河等15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完成九圩河二期、中心竖河、八一横河贯通、太平圩河、老鸦口河清淤、光明中心河、东港划河等10条为民办实事河道治理项目,完成市级民生实事项目污泥王港整治工程,区域治水面积超100平方公里,圆满完成市定区域治水任务要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全面落实“区域治水,流域治水,全域治水”的水环境提升总要求,依据《濠河及周边45k㎡日常水环境工程调度方案》、《五山及新城片区日常水环境工程调度方案》、《通扬运河西片活水调度方案》,调度辖区闸站深入实施河道活水畅流工程,投资24.1万元,统一全区涵闸智慧管控视频监控系统,全年主要引排水闸站实现引水量6.48亿立方米,排水量11.03亿立方米,辖区河道水质得到不断提升。严格涉水行政审批工作,全年共完成35个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价和监管,50余个国家遥感监控水土扰动项目核查,京源环保、幸余路工程、轨道交通等30项涉水审批工作,对涉及的港闸河、新幸西界河、八一横河等40余条河道强化批后监管,防范非法侵占河道和损害水利设施行为。紧抓“河长制”这个“金钥匙”,咬定“中心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河道、45平方公里泛濠河水系主要河道达到Ⅲ类水标准”这两项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各级河长高效履职,截止目前,区级河长巡河199人次,街道级河长巡河5327人次,村(社区)级河长巡河18210人次,发现并交办问题1695个,解决1695个,问题及时处理率达100%,圆满完成20条省考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顺利通过省“两违、三乱”整治复核,打造生态河道29条,辖区河道水质明显提升,省考以上断面水质监测全面达标。
(三)坚定不移推进强村富民,农村集体经济展现新活力。
一是集体“三资”管理实现新提升。充分整合原崇川、港闸两区“三资”监管经验,研究制定《崇川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从基础工作要求、重点事项操作规范、民主监督机制、内部审计监督和工作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系统规范全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统一全区农村财务管理,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在制度的监督下规范有序运行。大力开展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整治,全年共清收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收入569.94万元、集体资源发包收入5417.42万元;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经营合同(协议)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治,全年共清理不合规定超期合同68份,整改问题58项,制订和完善规章制度18项,有力防范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各项风险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进平台,规范交易行为,保护集体交易收益,全年共交易项目3511个,累计成交总金额1912.92万元,同比增幅超66%,为集体多增益170万元。按照3年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全覆盖目标要求,全面推开30个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工作,并集中开展问题整治,努力提高农村财务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试点先行、分片实施,在全区推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实行机构职能、人员选举、议事决策、财务核算、资产管理“五个分开”的“政经分离”改革,于11月底全面完成109个村(社区)改革,超前完成市定改革任务,将集体经济组织从自治组织中分离出来,设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确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法人的地位,赋予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权,基本建立了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新机制。
三是集体经济发展展现新活力。严格执行《关于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政策和举措,搭建涉农村(社区)与国有企业合作桥梁,盘活集体资金,累计引导15亿元集体资金参与城建融资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为集体增收7200万元。全面落实《崇川区村级集体经济考核指标》,树牢发展集体经济“风向标”,加大对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考核力度,引导涉农村(社区)利用集体资金,通过购买沿街商铺、联合投资等手段,盘活银行存款,做优集体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据测算,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纯收入预计5.3亿元、增幅10%以上,所有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均在50万元以上。龙潭村等6家集体经济组织入选市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其中龙潭村成功入选省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集体经济发展经验被全省推广。
(四)全面兜稳民生底线,农水领域民生保障跃升新水平。
一是水旱灾害、动物疫病和农村疫情防控形势稳定。认真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和防台应急预案,区政府与各街道、沿江各防汛责任单位签订《防汛责任状》,压实防汛责任。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值守,扎实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汛前排查整改问题17个、江堤隐患11处,汛期江堤巡查超过2800人次、闸站检查超过10000人次,防台期间共巡查房屋4758幢,处理低洼积水289处,紧急转移隐患房屋居民90户124人;建立各级(含社会救援队伍)应急队伍26支,总人数2000人,防台防汛期间,开展应急抢险300余次,成功防御台风“烟花”“灿都”,全区百姓安全度汛。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加强主城区动物卫生管理,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免疫畜禽4万头(羽)次;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养犬管理长效机制,认定犬类定点防疫免疫点33个,制作动物免疫证2万本,组织动物诊疗机构开展狂犬病免疫约1.5万头份。实施动物产地检疫行政许可事项56项、实施执业兽医师注册(注销)备案21人次、兽药经营行政许可3项、动物诊疗行政许可10项。截止目前,全区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结合农水领域疫情防控需要,2次调整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协同农村地区属地街道、村,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毫不放松抓好农业农村和水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区15个行政建制村疫情防控均未见异常,疫苗做到了应接尽接。
二是被征地农民保障、强农惠民政策及资金全面精准落实。按照“即征即保”原则,认真落实“四项公示”要求,指导基层评议安置名额,测算呈报安置人数,稳步推进正式公告安置工作,定期召开征地安置联席会议,破解了4个征地信访矛盾,全年共落实观音山、狼山、文峰等街道重大征地安置项目6个,及时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扎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据库动态管理,全力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严格落实国家粮食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渔业发展等强农惠农政策,全年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 410 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2.69万元、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 120万元,转付中央渔业发展经费829.26万元。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指导涉农街道申报202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配套奖补资金121万元;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粮食种植风险,投保农田面积24577 亩,投保金额 96万元。将“阳光扶贫”系统升级为“阳光惠民”监管系统,把23个部门、79项涉农惠民资金,全部纳入系统监管;积极开展资金条线自查与系统抽查工作,累计发现改正错误信息1700多条。截至目前,全年累计精准监管惠民资金6869.58万元。
三是农水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总抓手,突出领导班子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同时与120多个责任主体(企业、渔民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意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按照“责任主体自查、街道普查、部门复查”三级复核复查,对在册的60家企业进行三级复核复查,企业自查完成率100%,街道普查完成率100%,局相关科室复查26家次,发现整改问题隐患110个。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及扬尘管控巡查,全年开展巡查10次,发现交办问题131个,整改率100%;开展农村桥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完成无量殿桥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排摸出全区农桥61座,隐患83个。开展既有房屋排查,排查农水系统房屋24处,上报问题隐患1处。开展三无船舶专项清理和海上渔船安全生产整治,共计转出代管渔船10条,目前剩余监管在册渔船7条,全年共发现整改网证不符、消防设备等问题隐患19处。截至目前,全区农水行业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