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
崇川区秦灶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推进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主动公开是指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大办公室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2、主动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3、主动公开的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 街道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并特别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街道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街道集体资产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内容、形式、期限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秦灶街道信息公开专栏的具体工作,要根据主动公开的内容公布政务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5、各大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