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研究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和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本行政区域社区(村)、机关、行业党建工作,贯彻党的统战、民族、宗教、侨台等政策方针,指导群团和人民武装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三)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编制和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规划,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城乡融合发展、农村改革创新等工作,做好统计调查及审计等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四)统筹协调社会事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和双拥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五)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城市更新、环境保护、污染防控等工作,协调落实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依法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协同监管机制。
(七)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建立完善的街道数字治理工作机制,承担辖区内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工作,加强协作联动,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