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
机构职能
来源: 任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12-28 16:2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负责街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宣传、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的权限,制定投资办法,审批或审核街道内各类投资项目。

(三)负责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收集信息,指导项目洽谈。

(四)负责街道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审批或管理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对街道已建成的市政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按照法律法规,在符合市土地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负责对街道土地及其它自然资源进行统一开发。

(六)负责街道环境保护工作,

(七)负责街道财政收支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

(八)负责街道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九)负责街道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工作,

(十)负责街道农业、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工作。

(十一)承办崇川区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