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潘雄工龄认定的公示
潘雄(身份证号:360102********485X),男,档案材料丢失,2024年1月到龄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潘雄于1979年11月被江西丝绸厂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工人介绍信),1990年1月调动到南公园饭店(人事局介绍信),并提供了1981年至2001年期间13份工资表,2001年12月南公园饭店改制离职。2002年1月在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参保至2005年12月。2006年1月在南通威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参保至2018年6月。2018年7月在港闸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参保至今。公安机关出具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79年11月。
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13-81063809、0513-85609757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