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就业促进科
主要职能:拟订全区就业规划、计划,实施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产业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区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及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社系统窗口服务综合管理和窗口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承担区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区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行政审批工作;承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并限时办结;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协调;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