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地、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精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特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建设“强富美高”新崇川提供有力支撑。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三、信息公开的范围
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直接面对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主要工作事项必须公开;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重大事项与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必须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四、基本要求
1.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2.强化对行政权利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3.按照依法行政、办事公道、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的总体要求,对外进行社会管理职能公开。
4.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懂。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社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局办公室及各科室、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做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2.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局领导意见,确定办公室是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能科室,落实专人及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3.强化责任考核。建立专人负责制,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办公室进行重点督查,将办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对照“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