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06 10: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崇川区金美英食品商行:

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白酒一案,已于2024年12月5日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崇市监处罚列严〔2024〕5-01号),现需向你单位送达该文书,因涉案经营场所已变更经营者,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崇市监处罚列严〔2024〕5-01号),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崇市监处罚列严〔2024〕5-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任春光、吴建华联系电话:0513-55082175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1号新世界商贸城1号楼4楼

附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崇市监处罚列严〔2024〕5-01号)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 崇市监处罚列严〔2024〕5-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