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崇市监罚送告〔2024〕5-02号
崇川区金美英食品商行:
本局于2024年10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涉案经营场所已变更经营者,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
联系人:吴建华、任春光 联系电话:0513-55082175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1号新世界商贸城1号楼4楼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