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14: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崇市监罚送告〔2024〕5-02号

崇川区金美英食品商行:

本局于2024年10月1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涉案经营场所已变更经营者,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

联系人:吴建华、任春光  联系电话:0513-55082175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五一路1号新世界商贸城1号楼4楼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崇市监处罚〔2024〕0099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