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特种设备的公告
因南通大山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失联情形,上述使用单位名下特种设备(见附件),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章第10项第三款的规定,依法采用公告的方式注销上述使用单位相关特种设备。
相关使用单位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询或说明的,我局将对相关特种设备作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注销特种设备清单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