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我局按照“六稳”“六保”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发扬“登高望远、勇毅精进”的新时代崇川精神和“守法、担当、包容、创新”的新时期市场监管精神,咬定目标、强力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主要任务,在奋力战“疫”中彰显了市场监管的责任担当。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疫情防控,全力筑牢安全底线
1.聚焦食品安全。疫情期间,严防群体性聚餐风险,共劝停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活动285桌,减少聚餐人数约3000人次。印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明厨亮灶”工程,完成600家餐饮单位上门勘查,初步确定安装点位。组织开展豆芽韭菜、春季校园食堂、养老机构、网络订餐及食品小作坊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食品抽检1477批次,合格率达99%,超额完成半年任务指标。
2.加强药械监管。重点检查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呼吸机、血液制品、中药饮片、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累计巡查零售药店436家次,督促落实整改17家次,累计报送51030条购药数据。开展疫苗安全、小诊所小药店药械质量和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检查,共检查疫苗接种单位15家、小诊所179家、小药店44家、美容机构71家,立案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案件19起。有序推进药品监督抽样工作,监督抽样48批次,已完成全年任务64%。
3.突出特设安全。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对全区1264家企业开展第一轮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隐患622条,已整改隐患591条。对受疫情影响部分超期未检设备上门服务,共帮助10家单位38台超期未检设备进行了检验。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全区34家风险系数较高的企业开展检查,共发现隐患142条,整改140条。做好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共抽查电梯31台,发现隐患58条,立案查处维保单位11家。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春风行动”宣讲,针对全区1184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举办11场宣讲会,发放相关材料1184份,播放宣传教育片32次,发送告知消息1225条。
4.严把质量安全。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检,对电线电缆、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洗手液等13类商品52批次进行抽检。对1家熔喷布生产企业和7家民用口罩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原材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严把熔喷布和民用口罩产品质量关。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认证行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发现相关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2条。
(二)围绕“六稳”“六保”,力促经济社会发展
1.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疫情伊始,迅速反应发放口罩等价格提醒函200份,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价格提醒书、通过媒体进行新闻宣传、通过医药行业监管QQ群发布公告等,引导和告诫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防疫用品价格。妥善处置举报,共受理累计涉疫举报503件,其中涉及价格举报293件,我局迅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从严从快进行查处,共查办哄抬物价案件7件,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案件7件,受到群众和社会支持好评。持续关注重点物资、服务价格波动,,先后开展熔喷布价格、转供电电价等调查与监管。
2.全力支持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区26个农贸市场以及3家食品批发市场落实专人驻点,指导市场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基础上正常营业,保障了群众生活基本供应。联合多部门对全区近20个小商品市场和专业市场复市进行现场审查指导。支持商务、街道等指导各类商超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指导复工企业食堂落实就餐要求,保障经济社会迅速恢复运行。组织开展无需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复学验收,会同相关部门共验收通过复学机构807家,全区校外培训行业基本恢复正常经营。
3.出台轻微免罚指导意见。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意见,结合崇川实际,在全市率先研究制定《崇川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试行)》,在省、市意见基础上,将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增加至85种具体情节,进一步避免市场主体因无心之失被行政处罚,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
4.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疫情期间,鼓励企业网上申请,开通邮寄递交申请及发放许可证的办理途径,实现办事群众“零跑动”。发放食品经营许可997家,变更许可277家。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审查49件,办理登记15家,为企业融资5.96亿元。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企业信用提升行动,在各分局开辟信用修复绿色通道,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就近、尽快完成信用修复。今年以来,已为368户企业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有126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做好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工作,对824家市级企业、1763家区级企业作出吊销处罚决定。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高质量比武
1.落实比武责任。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高质量发展大比武的号召,印发《关于参加全区高质量发展大比武的通知》,部署落实我局高质量发展大比武工作任务,提出“比武夺红旗、部门争优秀、条线创先进”的目标。在二季度全区高质量大比武综合考核中获得第三名的好成绩。
2.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逐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制定《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分解表》。召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部署会,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部署到位,落实到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奔着问题去,紧盯目标改。
3.实施强企行动。指导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报2A和3A质量信用企业。向企业积极宣传标准化奖励政策,鼓励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参与国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指导金通灵、通富微电、铁人运动等3家企业申报“江苏精品”。部署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专项提升行动”,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认真落实“首席服务员”制度。建立了政企直通微信群和“崇川兴企通”平台让企业第一时间获知我区最新的扶持政策和申报指南。走进企业开展主题讲座5次,讲解食品安全、药械安全、消费维权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出动服务人员103人次,走访企业24次,收集各类企业困难和问题21项,已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19项,问题化解率达90%。
4.加强知识产权培育保护。上半年,国内专利申请量2573件,其中发明专利840件,同比增长24.44%,实用新型1408件,同比增长18.62%,外观设计325件,同比增长277.91%。发明专利授权量180件,增量全市县区排名第二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2.47件/万人。商标注册量1732件,增量全市县区排名第一位,PCT专利申请28件。落实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发放2019年崇川区知识产权奖励资金879.45万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查处假冒专利、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60件,商标侵权案件20件,涉案金额15万元,罚没金额47万元。
(四)围绕市场秩序,强化监管服务
1.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力度,落实专人负责消费投诉的受理、分流,加快消费纠纷的调处,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很好回应。特别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后,注重发挥消费维权直通站作用,努力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提升群众消费满意度。推进落实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引导文峰大世界、欧尚超市等3家企业率先试点履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今年以来累计化解各类消费纠纷达3506件,有力地帮助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市场繁荣。
2.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召开“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年工作任务,指导各部门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目前,我区已有85.71%的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共计制定抽查计划38个,制定抽查任务168个,抽取市场主体1882户,检查结果公示率29.5%;55%的“平台”使用部门已通过系统归集涉企信息;30%的“平台”使用部门已上传涉企许可、处罚、抽查检查结果、联合惩戒中2种以上信息。
3.圆满完成年报工作。创新方式提醒企业主动年报,通过委托电信公司采取“来电显示呼叫单位十语述提醒十挂机短信”的方式,扩大年报提醒工作的覆盖面,点面结合,精准宣传。通过公安数据库,比对未年报企业7000余户,采集其最新联系方式,精准通知。建立年报工作台账制度,将应报年报的企业登记造册,及时掌握每一户企业的年报公示情况,做到“年报一户,销号一户”。截至6月30日,年报率达91.5%,超额完成1.5个百分点。
4.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长江水生生物专项执法行动,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分管执法的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巡查和交叉执法,对26家农贸市场、675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对7家字号名称不符合规定的进行变更登记,发出责改处罚决定21份。在公安等部门配合下做好打击走私成品油、煤炭、冻品等专项行动。截止2020年6月30日,共立案297件,作出处罚决定275件,涉刑移送公安部门案件4件,罚没入库300余万元,打私拍(变)卖款入库2688多万元。其中,在长航公安等部门配合下,扣押煤炭船5条计36775.72吨;扣押油船3条,计1296.306吨。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重点工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因修改区划带来的两局整合,确保目标不降、劲头不减、工作不拉。
(一)夯实监管基础,坚决保障安全
1.持续强化食品安全工作。高质量完成我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查工作和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终期评估崇川任务。组织开展中秋国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及夏季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继续实施食品抽检及农产品抽检1724批次,确保全年食品质量合格率达98%,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7%。推进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明厨亮灶工程,确保完成600家单位的目标。推进食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检查回填率100%的目标。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普法活动。
2.加大药械安全监管力度。开展疫苗安全、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婴幼儿护肤品、避孕套和隐形眼镜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治理药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药械安全水平。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婴幼儿护肤品进行专项抽检。持续推进我区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全国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及《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为契机,开展主题宣教活动。
3.推进特设安全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第二轮全覆盖检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周,确保9月底完成第二轮全覆盖检查。继续做好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拟于11月底前完成对49台电梯开展维保质量抽查工作。聘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我区危险性较高或者是设备情况较复杂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督促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实行挂牌督查、分类管理、全程监控、限时闭环、一企一档的管理模式,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优化服务举措,助推高质量发展
1.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开展“南通制造2025-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第六期推广孵化公益活动”,邀请专家指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组织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申报南通市市长质量奖。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组织企业参加QC课题成果发布赛等活动。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加强优秀质量管理人才培养。指导南通市农商行国家级服务业试点有序开展建设,并接受中期评估。指导江苏思睿达人才事务所、江苏中威科技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积极推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鼓励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铁人运动用品限公司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加强知识产权培育。强化知识产权培育,确保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稳定在30件以上。重点推进示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力争示范、优势企业申报量达到3家以上。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管理,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秩序。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积极宣讲质押融资政策,组织企业参加银企对接会。
3.严把商品质量关口。开展第二阶段流通领域商品抽检工作,做好不合格商品后处置工作。对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3C强制性认证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的环境类检测机构实行全覆盖检查,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活动。开展定量包装计量专项检查,检查定量包装商品是否足量,是否过度包装。
(三)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良营商环境
1.维护市场价格平稳。开展“市监护企”专项行动,贯彻和落实清费减负的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等执法工作,从严从快处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确保清费减负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防疫工作常态化的要求,继续做好防疫用品市场和民生商品市场的价格监管,坚决打击各类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举行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启动仪式,协调组织区发改委、文旅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人社局、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8+N模式确定对加油站、娱乐场所、旅馆等行业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抽查事项、人员、对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对全区“平台”运用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相关部门建立“一单两库”、完成抽查任务回填及涉企信息归集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数。
3.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放大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示范效应,鼓励更多商圈、商贸企业自我公开承诺,增强消费信心。加强行政调解与消费维权直通站自行和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快速机制,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突出问题治理,完成重点任务
1.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对照文明城市创建考核细则,推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提升,促进餐饮单位持续合规经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迅速、整改效果明显,确保文明创建不失分、少失分。
2.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长江水生生物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通过日常检查、定期巡查、交叉夜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农贸市场、水产批发市场、商超、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餐饮户店招、菜单中是否含有“江鲜”、“长江虾”、“长江鱼”等字样,是否存在以非长江水生生物冒充长江水生生物虚假宣传的情况。加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农贸市场、水产批发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粘贴通告,向农贸市场的开办者、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发放告知函。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在经营销售环节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