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我们召开全省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 主要任务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 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财会监督重点任务, 统筹谋划、守正创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奋力推进我省财会监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刚才, 保嘉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意见》精神, 传达 了省领导的批示要求,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审处, 无锡市、苏 州市、南通市、宿迁市财政局作了交流发言, 讲的都很好, 听 了很受启发。请各省级部门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学习借鉴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下面, 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 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 扎实做好我省财会监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 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 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 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重大制度安排, 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从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高度, 深刻认识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 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行动。 2020 年 1 月 13 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形成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合力,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 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2022 年 1 月 1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查的虽然是经济问题、经济责任, 但反映的都是政治问题、政治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 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推动规范用权,及时校准纠偏,严肃财经纪律。”2022 年 4 月
19 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严肃财经纪律, 维护财经秩序, 健全财会监督机制。 2023 年 1 月 9 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健全党统一领导、 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 督体系, 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党委 (党组) 要发挥主导作用, 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 准确把握新时代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财会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 进一步加强我省财会监督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二) 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政治责任, 统筹抓好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 严肃财经纪律, 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财会监督, 完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 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我省财经秩序持续向好。但部分地区财经纪律并没有得到完全
遵守 , 财经法规制度和政策执行不严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财务造假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少数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监督作用失效, 为片面追求利润, 不顾职业操守, 严重影响了行业形象。进一步加强 财会监督工作, 严肃财经纪律, 能够推动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 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切实提高财经纪律严肃性、震慑力, 维护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 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是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是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要求。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 切实做好财会监督工作。近年来, 在省级各部门及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下,我们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强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敢于动真碰硬,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但我们也清醒看到, 财政专项资金碎片化、使用分散低效等问题依然存在,财会监督在推动如何更好用好宝贵的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还需要持续用力。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的监督力度,健全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者有机统一的闭环监管, 主动揭示问题、及时预警风险, 有利于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财税政策落实更加到位、预算管理更加规范, 从而实现更
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切实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 重要支柱作用。
(四) 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需要监督的, 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党中央在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进程中, 不断深化对长期执政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打出一套自我革命的 “组合拳”,一体推进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腐败问题往往与资金密集、 资源富集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能够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覆盖面广的特点和优势, 推动财会监督专业力量全方位配合党内监督开展反腐败工作, 及早发现经济社会活动中苗头性腐败问题, 协助查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重大腐败案件, 保障权力合法合规运行, 进一步推动全 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助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二、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抓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
《意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财会监督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意 见》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抓实, 抓紧研究制定我省具
体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财会监督体系。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压实财会监督各方责任
一是财政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意见》明确 各级财政部门是本级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 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这是党中央对财政部门的充分信任, 同时代表着更重的政治责任, 对财政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胸怀“国之大者”,自觉把财会监督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 切实担负起中央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要切实 发挥牵头抓总作用, 统筹协调其他各类监督主体, 协同开展财 会监督工作。要切实转变财政管理思路, 坚决破除重资金分配 轻监督管理的理念, 通过构建全面有效的财会监督体系, 精准 实施财会监督工作, 推动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 高。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党委) 要把财会监督摆在财政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位置, 党组(党委) 书记要亲自听汇报、作部署、作安排、抓落实, 切实把财会监督这项工作干好、干出成效。
二是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实施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督。《意见》指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监督主体虽然职责不同, 分工不同, 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相同。各级财政 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团结合作, 按照法律法规授权, 严负其责、
严管所辖, 坚决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底线。省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强化对主管、监管行业系统和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 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 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 平。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内部监督责任, 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 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三是中介机构要强化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要抓实自律监督。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 是市场经济的“守夜人”,在财会监督体系中履行着执业监督的重要职责。要严格依法履行好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税收服务、会计服务等职责, 切实加强对执业质量的把控, 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强化质量管理责任。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督促引导作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自律惩戒力度, 推动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规范化水平。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开展精准监督
一是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财会监督目标任务。《意见》提 出了财会监督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 要构建起 “五位一体” 的财会监督体系, 基本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律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对照《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 结合各地实际,科学谋划, 研究细化下一阶段财会监督目标任务。
二是把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的首要任务。 要牢牢把握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 确 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部署到哪里, 财会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当前,要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 加强基层 “三保”、涉农涉企及重点民生资金管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 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严肃查处各项违法违规问题, 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 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地落实。要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财务数据造假、出具 “阴阳报告”、内部监督失效等突出问题。
三是真正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法律法规的生命力 在于执行。 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落实, 就会成为“稻草 人”“纸老虎”,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 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要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对财政、财务、会计领域踩 “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 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 处, 不留暗门、不开天窗, 真正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 推动实施联合惩戒, 完善监督结果公告公示制度,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人员, 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属于党员和公职人员的, 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所在单位通报, 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加强财会监督结果运用, 建立健全监督结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 将监督结果作为政策制定、资金分配、完善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是认真组织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一项举措, 财政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围绕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聚焦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等 3 个重点领域,紧盯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中: 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领域, 主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办的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检查核查; 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领域 ,主要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 府债务、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等 8 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会计评估行业专项监督领域, 主要围绕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项整治、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等 5 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 印发专门文件进行布置。此次专项行动不仅涉及各地财政部门, 也涉及到省本级部门单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 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牢抓实, 精
心组织实施, 不“走过场”,敢于动真碰硬, 以专项行动的实绩实效推动中央《意见》落地见效。在行动开展期间, 要即知即 改、立行立改, 既解决发现的具体问题, 又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 强化源头控制, 健全长效机制,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完善体制机制,形成财会监督工作合力
一是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 各监督主体间, 既要按照法律法规权限各司其职, 又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政策衔接、重大问题处理、综合执法检查、监督结果运用、监督线索移送、监督信息交流等横向协同工作机制, 密切配合, 推动形成分工 明确、协调有序、运转有效的监督新格局。各单位要配合好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财会监督, 不得拒绝、阻挠、拖延, 不得 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财会资料及信息。
二是强化财会监督纵向联动。 财会监督任务艰巨、工作点多面广、对象复杂繁多, 要认真落实财政部部署要求, 充分发 挥省级和市县两个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 扎实组织开展好相关财会监督工作, 确保全省上下“一盘棋”。要畅通财会监督信息渠道, 建立财会监督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并提出相关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 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促进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财会监督要紧紧立足职能定位, 既不缺位、又不越位, 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贡 献积极力量。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内监督, 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协作, 建立重点监督协同、重大事项会商、线索移交移送机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贯通协调, 完善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 不断加强成果共享。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配合协同, 完善与人大监督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增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加强信息共享, 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健全财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 完善受理、查处、 跟踪、整改等制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不断提高财会监督工作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 破除制约财会监督效能有效发挥的“痛点”“堵点”,持续提高财会监督工作能力, 为推动我省财会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夯实坚实的基础。
(一) 强化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 财会监督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财会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素质, 直接关系到财会监督工作的成效。要深刻领悟财会监督的政治属性, 善于从全局出发, 做好财会监督各
项工作, 增强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大力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选优配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 加强与组织、编制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商, 积极争取更大支持。要选优用好特邀财会监督员队伍, 注重引进会计、审计、评估、金融、法律、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要加强财会监督人才教育培训, 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健全财会监督人才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将工作实绩作为考核评价、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 形成奖励与惩罚分明、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二) 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是实现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必须抓住信息技术发展的时代机遇, 深化“互联网+监督”,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 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追责问责提供有力支持。大力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推动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加强财会监督数据信息互通共享, 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财政与审计、统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 证券监管、 国资监管等部门实现有关财会监督数据共享, 推进财会监督信息深度利用,为财会监督工作赋能增效。
(三) 加强《意见》的学习宣传。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中央《意见》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 向本级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
积极争取支持。今天参会的省级预算单位要及时向本部门党组 (党委) 汇报,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思想、行动、步调一致。各级财政部门、各省级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大《意见》以及我省后续将出台的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 准确解读, 主动发声, 正面引导。通过座谈、调研、培训等方式, 集中宣讲、全面解读文件精神; 借助新闻媒体力量主动开展新闻宣传,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密切跟踪社会舆论导向, 及时回应各方关切,共同营造推进财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 新时代财会监督事业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上, 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齐心协力、知难而 进、奋力开拓, 不断把我省财会监督事业推向前进, 为我省在 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