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崇川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0:0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积极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财政组织领导

区财政局设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行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依法履行财政职能,重点加强法治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组织领导工作。完善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制定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指标任务分解表,明确2024年区财政局法治财政在制度、业务管理上的具体目标、任务、标准,并分解到科室,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二)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2024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6亿元,税占比75.5%。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出台《关于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的通知》,坚持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首要位置,从老百姓在乎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想办法、找对策,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年度“三保”支出完成32.6亿元。依托信息化平台靶向助企,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兴企通发布扶持政策8条,申报通知18条,项目信息80条。累计兑现政策资金2.56亿元,惠企2994家,使得企业活力不断增强。

(三)持续规范依法行政制度

依法开展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各项执法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过程完整、详细,案卷卷宗的制作和归档符合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坚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合法、全覆盖。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组织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全局贯彻落实财政法治建设进行研究安排;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研究部署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审议财政政策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等,确保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坚持依法依规强化法律支撑,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程序,强化决策过程法律咨询及审核,对重大资金安排、重要制度出台均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外聘法律顾问,签订年度服务合同,为信息公开、依法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支持。将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做好领导干部述法情况民主测评。坚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审查与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素养。

(二)坚持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抓手,2024年对1480个项目、154个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跟踪管理,涉及财政资金46.44亿元;对物业管理费、区便民服务中心东侧停车楼及红星路立体停车楼、区司法局整体经费、残疾人康复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4亿元;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全年评审项目267个,评审金额13.35亿元,核减1.37亿元,核减率10.26%;推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动态监管,节约资金0.32亿元,节约率18%。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依法处理复杂难题矛盾能力还需提升,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精,处理程序不够规范,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另一方面法治财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普法宣传的落实举措还需多元化等。

四、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对照省、市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遵循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公平、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控把关财政具体行政行为,全力防控涉法涉诉风险。

二是做好“八五”财政普法相关工作。落实财政“八五”普法规划,根植财政业务,常态落实普法,重点加强“十四五”期间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融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党内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财政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财政相关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更新完善办事指南,打造更加便民利民的财政政务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