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讲政治、兴法治、促发展、保稳定、强队伍”的工作思路,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提质增效,为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首位区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四化”要求,着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1.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做实自选动作,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铁军。深入开展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推行学理论、交党费、温誓词、话感言、过政治生日和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5+X”主题党日制度。
3.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完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落实和完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坛备案和图书资料报备制度,突出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4.全面提升履职担当能力。加快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深化大培训和勤务机制建设,开展司法所长实训和全员轮训。
5.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开展“5·10思廉日”“算账教育月”“12·9国际反腐败日”等活动,强化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法治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格执纪,标本兼治,防止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聚焦“一个统筹”,着力构建法治建设新格局
6.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学习教育培训,将相关内容纳入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中心组学习计划,使全区各单位以及领导干部,能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7.统筹推进全区法治建设,起草《“十四五”法治崇川建设规划》、《“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起草制发《2021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适时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推动各协调小组发挥协调衔接作用。宣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推动指标落实。
8.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强化法治建设考核,深化“互联网+”法治建设监测项目评价工作。
9.切实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满意度。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大对全区法治建设成果的宣传。深入开展法治惠民办实事活动,将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类归纳,纳入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逐步分批解决。
10.培育法治建设品牌亮点。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努力打造综合示范样本,研究制定区机关部门和街道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打造法治崇川品牌,培育更多的法治创新项目,选树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典型。
三、聚焦“四项职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11.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汇聚,发挥171个“法润民生微信群”作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加快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五进”,积极研发公民、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崇川品牌。
12.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现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队伍基础上,大力推进律所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精品化建设,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力争年内培养或引进1-2家有一定影响力的规模所、品牌所。
13.深化法律援助改革,全力推进“法援惠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知晓率、覆盖面。创新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模式,结合当下热门“抖音”APP,拍摄制作系列短剧,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继续开设老年人、残障人士“绿色通道”,减免70周岁及8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收费,按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020元(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14.推广网络金融赋强公证、电子证据存管公证等新型业务,依托“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推出综合性家事法律服务方案,探索“公证与律师互助”模式。
15.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的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建立区级典型案例库,组织行政执法单位旁听庭审活动。创新法治文化建设,完成陈桥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巩固和提升沿江沿运河法治文化阵地。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16.按照部、省、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编制完成体现中央精神、展现崇川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全区“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理念、实践和制度的创新,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
17.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整合专业力量,对接服务全区重大产业项目,针对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立项开工、投产运营等各阶段服务需求,做好法律风险防控。
18.坚持依法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职能优势,全力参与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为全区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9.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法律服务。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事项处置程序。
20.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1.护航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围绕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高效及时做好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治关”,为重大项目投入、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2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涉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有碍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承诺办理,优化工作流程,让企业办事创业更加便捷。强化柔性执法,推广包容审慎监管,不断降低民营企业的监管负担。
23.充分发挥企业律师服务团和服务民营企业法律专家智库的作用,为辖区内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法律体检,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满足企业法律需求、解决企业法律难题。
(二)强化政府法制工作
24.做好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对交办的重要文件及重大合同,在决策前严格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起草出台完善崇川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的文件,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2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起草出台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并按照监督计划要求做好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结果公开、行政管理公示及执法证件的注册、年检等日常维护工作,为区内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运行保驾护航。按照省市要求推进省执法监督平台的试点工作。
26.有序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做好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法治协调保障工作。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履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方案制定、审核、报批等方面法制监督职责,协调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街道业务指导和案件移送协作机制。
27.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启动区政府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试点工作。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做好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复议诉讼案件的分析研判工作,通过建议书、意见书、通报等形式加强对街道及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督促整改和沟通指导。
(三)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28.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网格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培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29.推进“非诉讼服务中心(分中心)”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职能,建立全面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平台,合理配置纠纷非诉讼化解资源,强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联调联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0.融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积极参与和发挥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统筹调度职能,着重实现调解方式的信息化和多媒体手段、调解平台与区域社会治理平台对接、调解组织向社区延伸和拓展、调解队伍多元化。试点推动形成“网格报告+中心点到+部门报到”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运行新模式,打造“矛盾不上交”基层维稳格局。
(四)强化“三类特殊人群”管控
31.扎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做好重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对象的隐患排查分析、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转化工作。
32.加强社区矫正委员会建设。整合现有矫正资源,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探索个别化精准矫治。坚持“三级三查”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脱管、重新犯罪等案件发生。
33.积极推进“矫务长”制,落实分类分段个性化矫正。开展智慧矫正,加大社区矫正的科技投入力度。始终将损害修复理念贯穿于社区矫正全流程,增强“四重”修复质效。
四、聚焦“强基固本”,着力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34.加强司法所主阵地建设,紧紧围绕司法所“三大平台”定位,全面履行司法所职责任务清单。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和管理,在职能配置、建设指标等方面探索建立差异化标准,加强司法所功能区建设。
35.持续树立“信息指导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考核,明确信息采写任务,挖掘信息采集潜力,提升信息运用能力,从信息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启发创新,更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36.加快“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建设,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应用,提升“智慧司法所”应用水平,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37.完善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强化正向引导。继续规范日常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注重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完善典型选树培育机制,积极推选人员参加江苏“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工会、妇联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助力过硬队伍建设。聚焦“银辉添彩”,坚持用心用情、创新创优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调、指导。依据新修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抓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培训、使用、考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