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考核为导向,立足“四聚焦六提升”工作定位,对标找差,争先进位,推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前列,建设 “强富美高”新崇川作出更大贡献。
一、聚焦“一个统筹”,积极构建法治建设新格局。
1.统筹依法治理,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制定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将全面依法治区与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推进安全发展等紧密融合,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在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积极推进“区域法治现代化”试点,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
2.科学构建法治建设组织体系,推动法治崇川建设提质增效。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职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并宣传全区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做法。
3.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重点围绕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推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活动。
4.强化法治调研。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中心工作,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区域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为全区决策贡献法治智慧。
5.开展法治督察。采取日常督察、专项督察与全面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探索推进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和具体案件督察工作,为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6.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平安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充分展现司法行政新作为。
7.护航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积极参与全区“高质量发展大比武”,围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整合项目律师、顾问律师、社区律师“三个律师”队伍,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一区五城”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优化法律服务,强化制度供给,为推进各项重大战略建设保驾护航。
8.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涉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有碍公平竞争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承诺办理,优化工作流程,让企业办事创业更加便捷。强化柔性执法,推广包容审慎监管,不断降低民营企业的监管负担。
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充分整合专业力量,对接服务全区重大产业项目,针对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立项开工、投产运营等各阶段服务需求,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防控,聚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安全生产、金融活动等方面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矛盾,从依法制规、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10.推进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加强兜底脱贫群众的“一对一”法律帮扶,有效解决因子女赡养不到位、权益保障不到位等致贫返贫,为扶贫项目产权确认、利益分配等提供律师、公证服务,巩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
11.深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因环境问题损害当事人权益的公益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诉讼、涉环境问题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1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年”工作。加强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统筹谋划,推动出台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建立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深化非法金融专项治理,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13.坚持依法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格排查、严密管控。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化解社会矛盾、重点人群管控、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14.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安全生产职责。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聚焦 “六大能力提升”,着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
(一)全面提升依法制规审查协调能力
15.优化立项机制,提升制规质量。统筹全区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紧盯起草、报审、审查、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全面加强制规工作的源头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评估、清理机制,强化后评估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增强政府公信力。
16.完善合法性审查流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高效及时做好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为区委、区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治关”,为重大项目投入、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17.完善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增强决策民意基础,提高公众参与度。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监督能力
18.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三项制度”建设全覆盖、全过程记录硬件建设能达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都到位 “三大目标”,积极构建“三项制度”示范体系,年内实现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实行“三项制度”达到100%。
19.有序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做好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法治协调保障工作。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履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方案制定、审核、报批等方面法制监督职责,协调建立区级执法部门与街道业务指导和案件移送协作机制。
20.创新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规范化引导。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整治等,加强执法监督联系点建设,探索开展执法监督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施执法人员严格资格准入、基层执法能力提升、法制审核专业素质培养“三大工程”。
(三)全面提升法治信仰培育能力
21.对照“七五”普法要求,制定《崇川区 “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细则》,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确保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的普法教育。
22.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融合,多形式开展“德法涵养文明”等实践活动,用法治的力量引领正确绿色消费观,引导各类群体在日常生产生活行为中养成法治习惯。
23.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整合法治文化广场、街区等载体资源,打造特色法治文化景观。深入挖掘地方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内涵,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鼓励支持法治文化产品研发,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切实形成立体多维的普法宣传网络。
(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24.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汇聚,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入网格。积极研发公民、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监督机制,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崇川品牌。
25.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一体服务、精准服务。以群众普遍需求为导向,突出公益性,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站式”服务作用。推进“互联网+”,利用好各类网络平台,以线下“窗口化”和线上“页面化”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26.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社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律师服务标准,加强督促考核,加大“法润民生微信群”的法律资讯推送力度,增强“法润民生微信群”对居民的公信力和吸引力。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强化工作指导,推动“两公”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7.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实“应援尽援”“减证便民”要求,为特殊人群设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服务。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继续做好农民工欠薪问题整治。
(五)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28.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优个人调解室,完善金融、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系,实现平台组织和人员全录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建立,规范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机制。
29.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建设。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职能,建立非诉讼服务实体平台,构建“分级诊疗”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制定职责清单,规范调解程序,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调解责任。
30.引导律师参与调解工作。鼓励支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实现律师调解工作各领域全覆盖。
31.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做好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推选和人民调解员聘任、等级评定工作,落实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责任,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
32.强化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协调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及增选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全面提升一体运行的刑事执行治理能力
33.深入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通过组织宣传月、邀请专家宣讲、创作文艺作品、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解读和普法活动。分层分级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专题学习培训和业务研讨。
34.创新矫治手段,建立健全“菜单式”教育帮扶模式。培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技能帮扶、心理干预,提高教育效果。
35.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工程,扩大损害修复对象范围。调整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内容、方法和标准,深入推行个别化、项目化矫正,提升因人施教、科学矫治水平。深化智慧矫正建设,升级改造社区矫正“一网三通”,推行网上矫正、线上监管等,推动工作转型升级。
36.完善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工作内部责任体系,发挥安置帮教、后续照管工作成员单位和社区组织的职能作用优势,不断完善协作协同机制。
四、聚焦基础保障,持续增强事业发展新动力。
37.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首题必政治”制度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交流研讨制度,开展“学习苏州‘三大法宝’,答好南通‘发展四问’”专题学习研讨。
38.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党性教育、党史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不断滋养初心,坚守使命。
39.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维护政治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细化职责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思想动态,强化网军建设,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抓常抓长。
40.持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司法助理员制度,理顺社工管理体制,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区情实际,探索开展大中小型司法所建设。
41.优化整合司法所行政职能,统筹协调依法治街、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安派出所 “三所”共建,指导司法所建立和完善立法民意征集、街道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政府合同)合法审查、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调指导)等工作机制。
42.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形势分析研判,完善投诉举报与纪律处理相衔接机制。以深化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加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定期组织风险点排查,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建设。
43.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持续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体系互联互通,实现各类信息系统数据汇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深度融合。
44.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效能,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创优,着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和年度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在全省司法行政绩效评价和区级部门综合考核中争先进位。完善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工作机制,加大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力度,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