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崇川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省、市《纲要》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坚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不断夯实。一是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区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按时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终党的建设考核中法治建设部分占考核总分的4%到5%,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按照省、市部署,制定《崇川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各部门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同步进行了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各示范创建单位明确任务,积极创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三是加强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保证重点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结构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开展全区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调研,强化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共6家单位设置了法制科、法制大队或政策法规科,专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有12人、兼职70余人,其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人数为20人,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数10人。
(二)深化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调整规范权力清单。集中力量对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各部门的10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2017年以来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逐项核对,确保应取消事项的取消到位、上级下放事项的承接到位。督促涉及职能划转的部门做好交接,避免出现对应职能的权力事项无部门认领,造成管理“真空”的情况。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深扩展,合并受理审批环节,加快办件流转,精简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压缩50%、时限压缩80%、材料压缩20%。出台《崇川区关于开展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组建39人的代办员队伍,为重大项目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帮办服务,共代办区内48个项目,参加市区联动协调会85次,解决了100多个难题,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三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思维推动全区六大类334个权力事项100%实现“不见面”审批,全部事项实行全网在线申请、同步受理审查、证照快递送达等“不见面”审批流程,有效缩短办理时限,并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推进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将86项基本服务和20多项特色服务事项下放至106个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崇川社区服务站点在全省率先开通办理,统一窗口设置、事项公示和人员培训,设置全科服务窗口,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着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出台《崇川区重大产业项目扶持政策(试行)》《崇川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从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市场主体监管、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解决企业“融资难”、招商引资等方面制定系列措施,力争达到“标准高、水平好、审批少、收费低、速度快、服务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从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增强企业和社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坚持精简效能原则,强化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所有上常务会议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必经法制审核,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上会。全年出台《崇川区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学生托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崇川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全部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制发和公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7条。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报送市司法局,细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操作规程,对街道、部门报送的2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登记,严把文件质量关。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重点清理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强化对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查,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在2018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将拟废止(失效)24件、拟修订12件、继续有效135件规范性文件以清单的形式上网公布,向社会亮出政策“家底”,同时对清理确定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修订时限要求,确保新老政策文件有序衔接。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再次确认我区没有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相一致。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实施《加强政府班子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常务会议书面学法和区长办公会集体学法活动。年初制定好政府班子学法计划,及时将新法和领导关注的法律法规纳入学法内容,组织法律专家在每周召开的区长办公会上对重要法律文本进行半小时以上的讲解,并且以案释法,结合区内具体案例予以分析,提出相关法律建议。全年共安排《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11期书面学法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四)严格把关,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依法建立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拟将涉及城建、环保、教育、政府投资、资金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27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入《崇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崇川区政府网站公布。二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按照《崇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和《崇川区政府常务会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督促责任单位对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进行。2019年,重点对区年度城建计划、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督促指导,决策质量进一步提高,决策风险进一步降低。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区级领导层面,实施区长法律顾问制度,在区管律师事务所中好中选优,为每一位政府领导各配备一名业务强、政治素质好的律师。要求各位区长的法律顾问定期与所服务的区长联系,定期参加各位区长召集的条线工作会议,了解全区的社会经济推进工作情况,及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或建议。为教育、住建、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重要执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论证,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五)创新机制,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崇川区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以街道为执法主体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实现区级部门权力“痩身”,执法力量下沉基层,初步建立区街一体、全域覆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管理真空等问题。在2018年开展停车秩序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与公安交警签订委托协议,在全区支路、背街里巷履行违法停车非现场采集管理职责。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审查。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三个办法”的通知》,要求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学习《江苏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江苏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江苏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在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切实做好两法衔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结果公开、行政管理公示、执法质量考评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大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审查力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适时开展优秀执法文书点评、观摩活动。多次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联席会议,聚焦问题不足和补缺补差,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监管抽查工作过程的规范性、有效性,切实解决了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三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发证、持证上岗制度。在机构改革后,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重新确认执法主体、审核执法资格,计划在12月上旬组织全区56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考试重新发放执法证,获得执法资格。坚持把法律知识作为执法人员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观摩行政案件庭审、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活动,组织区级部门、街道60多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代表通过到法院现场和收看直播的方式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真正达到以案释法、以法析案的效果,督促执法人员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六)加强监督,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审计监督。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对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重大政府投资的流程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度汇编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实现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修改《崇川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推动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强化制度建设,以抓好审计报告问题整改和规范监督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为重点,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措施,建立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完善问责机制和程序,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违法行政行为,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信息交流、线索移送及反馈等长效机制。2019年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累计审核项目资金29.9亿元,涉及合同293个,核减金额为财政节约资金3.7亿元,核减率12.4%。开展居家养老专项资金审计,审计发现并收回涉案资金50万元,一名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刑。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6件、政协委员提案203件,办复率、满意率实现双提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零报告制度,全区全年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全年行政诉讼判决执行率100%。三是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托“区长信箱”、网站留言栏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理区长信箱800余件,办结率达100%。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五公开”制度,做好经济社会政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以“四张清单”展示为核心,积极推进区、街政府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力抓好诚信管理工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区政府本级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2件,已办结91件,均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截至11月底,区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受理53件,结案50件。其中做出维持决定26件,驳回复议申请4件,撤销10件,确认违法4件,经协调后终止复议程序6件,综合纠错率40%。区政府作为被复议机关案件6起,未有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案件审理活动,行政首长出庭率100%。持续做好源头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全力压降行政诉讼败诉率。前三季度,各级法院受理涉及我区一审行政案件69件,其中涉及区政府本级30件,万人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数为1.35,已生效案件败诉率为10.77%。二是提升人民调解法制化水平。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员培训模式由单一被动向互动鲜活转变,创新推出“你点单我服务”的培训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律师讲解、宣讲服务,探索集中、轮流和单独培训三结合,全年培训人员达到500多人,有效提升了各级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打造邻里矛盾纠纷、企业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大力构建矛盾纠纷调处全覆盖工作体系,目前区、街道、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100%,派驻法院、派出所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运行。积极培育调解社团组织,推进调解个人工作室品牌建设,今年学田街道成立的以“老钱个人调解室”命名的老兵调解室和任港街道“钱洪伶工作室”获批省金牌个人调解室。全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4708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706起,调处成功率99.9%。三是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深化信访维稳机制体制改革,完善区、街、社区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立健全街道信访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规定,强化法治信访理念,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信访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履责担当,使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减少重复信访。落实领导包案机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实施方案》,区党政主要领导全年预约接访23次,接待上访群众39人次。
(八)丰富内容,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依托“法治开讲”“德法讲习所”等平台,组织“百名法治专家”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组织法治宣传专职人员集中培训,广泛开展《新公务员法》等新法的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做到“先考后提”“逢提必考”;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各单位组织新提拔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已成为常态。二是营造法治文化建设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信仰,全年组织“美好城市·法律相伴” “4.8”司法日、“5.10”思廉日、“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法治文艺演出活动100余场。充分挖掘地方特色、民间艺术、历史人文等元素,针对新时期群众法治文化需求,打造“市民学法大课堂”“崇德少年法学苑”“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等法治宣传品牌,深入基层传递法治理念、弘扬法治文化,其中“崇德少年法学苑”在省关工委特色活动品牌评选中荣获特等奖。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变化,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月度项目清单和普法工作责任人、联络员。部门联动组织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消费者权益保护、“德法涵养文明· 共建绿色生活”“法润崇川·2019春风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百余场。
二、存在问题及2020年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街道和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理念不强,工作推动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单位还存在依法行政工作不严谨、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监督程序不严格等现象;三是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与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等。2020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出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具体举措,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崇川区政府常务会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落地见效,依照科学、民主的原则,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前合法性审查机制,在重点决策部署、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中进行科学性、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评估,及时纠正调整不合理、不科学的行政决策,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
(三)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制定考核细则,科学、合理评价各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调动各街道、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有效压降行政案件败诉率。
(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