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崇川区审计局完成了2017年度河道整治工程(原港闸区)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17年度河道整治工程(原港闸区)被列入了《2017年度南通市市区城建计划》(通政办发〔2017〕46号),经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通行审批〔2017〕410号)批准实施河道整治工程20项,总投资匡算10155万元。
本工程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批文号为《通水利工〔2017〕37、47、76号》、《通水利工〔2018〕149号》,批文中核准概算14657.85万元,经费在2017年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经费中列支,市与区分别承担50%。
二、审计结果
2017年度河道整治工程(原港闸区)决算送审总价为10088.17万元,审计认定总额为9892.03万元,其中各类建安投资费用8759.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2.92万元。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核减工程结算价款。因工程量计算错误、高套定额及取费不准确等原因,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55.73万元
(二)核减工程其他费用。招标代理费、设计费、测量费等计算有误,核减工程其他费用40.41万元。
(三)未在合同签订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滞后,市北水利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集中收取,均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
(四)结算条款不明。本项目中招标代理、测量招标文件、合同中约定采用系数报价,但没有明确计算批次、测绘类别等,不利于投标报价的公平性,且给后期费用结算引起争议。
四、审计处理及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按规范订立、执行合同,加强合同审查,明确结算的相关条款,完整编报财务决算。目前,建设单位已对多计的费用予以扣除。
南通市崇川区审计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