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港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下列职能机构:
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建设工作办公室、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设立人大街道工委、纪检监察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建立基层政协联络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