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
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送达公告
本机关于2025年3月28日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苏通崇唐城执限拆决〔2024〕30号),告知南通市崇川区华强城53幢201室的权利人张汉芝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的建(构)筑物自行拆除。(具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救济途径等,详见以上《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因穷尽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以上《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被告知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通市崇川区通宁大道1号唐闸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杜海、王兵,联系电话:0513-83505223)领取该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