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 唐闸镇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03-11 16: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崇川区华强城15幢801室的权利人徐华文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决定,本机关于202622日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苏通崇唐城执决催〔2025〕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催告南通市崇川区华强城15幢801室的权利人徐华文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的建(构)筑物自行拆除。(具体催告内容履行方式及救济途径等,详见以上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因穷尽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以上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被催告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通市崇川区通宁大道1号唐闸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常震宇、葛婧,联系电话:0513-83505223)领取该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

2026311


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徐华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