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崇川区任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崇川区任港中心预防保健门诊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任港中心预防保健门诊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预算:38万元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3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需求:崇川区任港中心预防保健门诊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套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40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六、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特别提示:
①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供应商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提供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注:供应商应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处理,视情在相关部门网站公示。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
2、地点:在“中国崇川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
3、售价:300元/份,报名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请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于2025年9月2日11时00分前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联系人:董安国,联系方式:18912299056,邮箱:812298892@qq.com),未报名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金域商业中心1幢8楼北区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崇川区任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南通市外环西路329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567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108号金域商业中心1幢8楼北区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18912299056
邮箱:8122988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