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示崇川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自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组织开展了崇川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专家评审,推荐入选崇川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6项(详见附件1),入选崇川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8人(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15天(以公布日期为准)。
意见受理单位: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崇川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513-85308881
附件:1、崇川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推荐名单
附件:2、崇川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