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小足迹大城记——全国儿童友好城市见面艺术嘉年华策展及艺术机构招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区文旅局 发布时间:2025-05-12 16:05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小足迹大城记——全国儿童友好城市见面艺术嘉年华策展及艺术机构招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小足迹大城记——全国儿童友好城市见面艺术嘉年华策展及艺术机构招募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

3、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8万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

(3)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

2、地点: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政府采购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

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纸质文档。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16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160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相关要求参照政府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路38号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1391227856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11号

联系人:陈珺 尹淑瑜 朱益龙

联系电话:15358700202 0513-85599000

竞争性磋商-小足迹大城记——全国儿童友好城市见面艺术嘉年华策展及艺术机构招募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