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
南通新城香溢紫郡47幢二层多业态投资运营和选聘公告
来源: 幸福街道 发布时间:2025-05-16 14: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幸福街道南通新城香溢紫郡社区配套用房,位于南通新城香溢紫郡47幢二层,标的1(201室)面积149.96㎡,标的2(202室)面积206.28㎡。为推动我街道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拟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选聘培训机构(从事书法、美术类相对安静的培训机构,不含学科教育)和口腔诊所各一家,特制定投资运营和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业态需求的经营经验,并有一定的经营成果,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具备运营培训机构或口腔诊所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1)标的1运营培训机构:从事书法、美术类相对安静的培训机构,有成熟的运营经验一年以上(需提供其校区运营情况说明),具备品牌商标,有稳定的管理团队,且有明确的分工(如教学、运营、市场负责等),专职教师不少于10人(缴纳社保),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者专业资质。

(2)标的2运营口腔诊所:具备口腔医疗从业资质,从事口腔医疗行业,有成熟的运营经验一年以上(需经卫健委批准,并提供其相关运营情况说明),有稳定的管理团队,且有明确分工(医师、护理、后勤人员等),专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少于四人(缴纳社保),具备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理资格证书等。

3、经营活动期间依法缴纳税收,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运营规则

1、依照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独立运营幸福街道南通新城香溢紫郡47幢二层培训机构(标的1)或口腔诊所(标的2)。经选聘评委小组评审研究,择优选择。

2、运营时间:有鉴于本项目的运营服务履约期为10年,南通新城香溢紫郡47幢二层201、202室房屋使用权(分开运营),在社会资本方承办运营期内,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乙方负责前期装修等投资,街道办给予无偿免费提供5年;第二部分为有偿使用经营5年,有偿提供的有偿使用费用以签订的房屋有偿使用协议为准。投资建设后的标的软硬件设施产权,除可移动设施、设备以外,均归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所有,选聘人拥有完整的物权。

三、选聘流程

(一)选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5月25日截止;5月26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2、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北楼310室。

3、报名须知:按照附件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文件)。

(二)现场评审

1、现场评审对象:资格审核合格单位;

2、现场评审时间:以街道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3、现场评审内容:每个标的单独评分,评审分三部分组成:

(1)评审对象现场提交商务报价单,并由评审小组现场开封并宣布,该部分占总分的30%。

(2)评审对象现场提交①运营方案、②设计方案和③针对本辖区居民的优惠方案。其中,①运营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培训科目、安全管理等方面,或口腔诊所的医护力量、设施设备、专业能力等方面;②设计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装修效果图等方面;③优惠方案需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辖区居民优惠条件、定期开展公益活动等方面。由评审小组进行传阅评分,该部分占总分的50%。

(3)评审小组就本项目提问,评审对象现场作答,该部分占总分的20%。

4、现场评审小组:由街道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5、现场评审须知: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且排名第一的单位承接运营评分的标的;如拟聘单位放弃运营资格,则根据综合排名依次递补;对选聘结果进行对外公示。

(三)其他须知

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无人报名,则该选聘流程自动终止。

四、考核机制

1、运营单位必须按照选聘人要求做好标的的运营服务,街道派出(驻)专业人员每年定期对运营单位提供的运营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照市、区相关考核规定制定。

2、运营单位要建立完整详细的工作台账,服务过程有记录,服务效果有回访,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退出机制

1、选聘人在每年对运营单位进行考核,若运营单位年度考核达不到80分,选聘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运营单位须在选聘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标的投资运营项目。

2、在有偿使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运营单位未能完全响应选聘人及投资运营和选聘公告要求,以及未按照公告和协议条款提供服务的,不服从选聘人管理等情况的,选聘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标的投资运营项目。

3、若运营单位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安全管理重大疏忽、服务及价格弄虚作假、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时,选聘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标的投资运营项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运营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不达标的,选聘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运营单位须在选聘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标的投资运营项目。

六、监督管理

1、选聘工作如有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次公开选聘由幸福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咨询电话:13338839235

监督单位:幸福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0513-8567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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