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
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本机关2025年3月3日作出苏通崇幸城执罚告〔2025〕21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南通市崇川区幸福新城17幢1106室业主余永涛、马小娟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的幸福新城17幢1106室北侧彩钢瓦结构建筑物自行拆除(具体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救济途径等,详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使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以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以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告知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南通市崇川区福利路89号幸福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5573331)领取该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