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百优达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端植入医疗器械生产厂房项目
来源: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10:41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新建高端植入医疗器械生产厂房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新宁路南、科润路东地块三;

建设单位:江苏百优达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布鲁环境技术(南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为应对市场需求,江苏百优达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0100万元,计划于科润路东、永福路北地块新建总建筑面积约50148平方米,包括三栋厂房、一栋倒班楼、一间危险品仓库、一间配电间等配套设施,地上总面积约47848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230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人防部门核定为准)。同时采购疝修补补片、人造血管、血管支架系统等10条医疗器械生产条线(不涉及落后、淘汰类工艺及设备),形成年产人造血管、血管支架、疝修补补片聚酯线带、缝合线及各类医疗器械半成品6万件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层废气、钝化废气、清洗废气和通风橱废气。涂层废气和钝化废气经洁净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清洗废气经洁净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通风橱废气经通风橱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3#排气筒排放,硫酸雾、NOx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接管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清洗废水、水浴定型废水、实验器材清洗废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洗衣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尾水(均经化粪池预处理)。各类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8978-1996)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后接管至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室内的高噪声源声级值在75~85dB左右,运营期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距离衰减、厂房隔离等降噪措施,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经企业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抛光废液、不合格品、废试剂瓶、包装桶等、废活性炭、废一次性耗材、试验废液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零排放,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810698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