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广州聚院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儿童剧《哪吒与我》)
本机关于2025年2月24日受理广州聚院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活动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广州聚院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演出名称:儿童剧《哪吒与我》
演出场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青年路口南通圆融广场5楼1号厅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主要演员:王玮等4人
演出日期:2025-03-23至2025-03-23
演出场次:2
演出剧目:《儿童剧《哪吒与我》》。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320602512025000031
许可决定日期: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