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环评拟批准公示】江苏弋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车加工3000台车厢项目
来源: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11:1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车加工3000台车厢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城港路868号;

建设单位:江苏弋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江苏弋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用南通市崇川区天生港街道城港路868号闲置厂房,购置折弯机、剪板机等设备共58台/套(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设备),新建一条车厢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3000台车厢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员工35人,年工作日300天,一班制,每班8.5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涂废气、下料粉尘和打磨粉尘;喷涂废气经喷漆房密闭收集后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下料粉尘、打磨粉尘集气罩捕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新污染源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东侧污水管排入北侧城港路污水管网;初期雨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合理设置总平布局,高噪声源应尽量远离厂界,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和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生坏境影响不大,对区域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落实防淋、防渗、防散失等相关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文件要求。由以上分析可知,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10698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