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7000万件高速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深南路南永通路西地块;
建设单位:华睿智连(南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购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深南路南永通路西的地块,新建厂房、仓库、食堂等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同时购置卧式注塑机等设备共277台/套,新建5条高速通讯连接器和5条汽车连接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7000万件高速通讯连接器和汽车连接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主要为生活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水混合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中B等级标准接管至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2)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酚类废气,投料、破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磨床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食堂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等;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酚类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38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磨床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投料、破碎过程颗粒物废气和机加工过程非甲烷总烃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酚类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非甲烷总烃、酚类、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或出售资源化;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810698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