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半导体加工用砂轮项目;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兴福路29号3幢;
建设单位:江苏号角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通协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租赁南通市港闸区天杨机械厂3#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178m2,购置三维混料机、压机、烧结机、磨床、车床、平衡机等设备,新建半导体加工用砂轮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超硬金刚石砂轮32000片、树脂结合剂砂轮10000片、陶瓷结合剂砂轮8000片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南通市港闸区天杨机械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生活污水管网与排口由南通市港闸区天杨机械厂统一管理负责;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2)项目运营后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湿式(车、磨)机加工废气、干式打磨粉尘、电火花加工废气、树脂结合剂砂轮热压废气、粘结、自然固化废气。其中,干式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的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电火花加工废气收集进1套静电除油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其他废气产生量较小,直接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限值。
(3)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并经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理或出售资源化;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810698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