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公告】关于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2025年8月19日作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结果公示
经审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6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未被污染的医用废塑料和废西林瓶、玻璃瓶综合利用项目 |
江苏翔飞循环经济科技有限公司 |
崇数据批〔2025〕153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13-81069806;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719号和丰大厦B座217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