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诗”“歌”与共——中央歌剧院专场音乐会)
本机关于2026年4月2日受理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提出的内地营业性演出活动变更申请。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
演出名称:“诗”“歌”与共——中央歌剧院专场音乐会
演出场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6号南通更俗剧院有限公司
主要演员:张金鸽等5人
演出日期:2026-05-15至2026-05-15
演出场次:1
演出剧目:《“诗”“歌”与共——中央歌剧院专场音乐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320602512026000046
许可决定日期: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