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雨润.星雨华府配套幼儿园装修改造设计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仟肆佰圆整 ,缴纳方式:现金”
现调整为: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贰仟肆佰圆整 ,缴纳方式:银行汇票”
2、原招标文件P14页中“3.5投标保证金
3.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肆佰元,小写¥2400元(现金),文件袋封装,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该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在设计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现调整为: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第3.5条款号规定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票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代理查验;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形式)上必须注明收款人: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用途: 0927号投标保证金;汇款人:投标单位名称。(账户名: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汇丰支行,账号:5003018800000329205800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45天内有效;特别提醒: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必须为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款打入指定账户)。若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保证金形式,收款人、用途、汇款人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4)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无须密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须密封)供招标人代表查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原招标文件P11页中“3.1投标文件的组成④提供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现调整为:
“3.1投标文件的组成④提供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原招标文件P22页中“资格审查标准
5 |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 ① 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 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
现调整为:
“资格审查标准
5 |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
必须提供: 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
”
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相关内容的均做相应调整。
三、本补充通知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及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