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关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海关 发布时间:2023-05-17 08:57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海关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至南通市青年西路208号传达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南通海关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3.代理费用预算:

(1)采用区间控制价(人民币)原则。

(2)有效报价区间:

本项目报价为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收费折扣费率,折扣以江苏省招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80%为上限。

其中,标底在15万元(不含)以下中央财政拨款保障的项目代理费用2000元、非中央财政拨款保障的项目免收代理费用;15(含)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代理费用3000元;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以下的代理费用4000元;100万元(含)以上的代理费用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60%~80%自主报价。若因流标而产生的二次或多次招标,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单位支付,评审专家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4.采购需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说明”。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选聘服务期为3年,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具体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在一年服务期内能完全履行合约并提供优质服务,经考核达到良好以上,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邮寄或送达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08 号传达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红钧,13906295261

2.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南通海关8楼会议室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请务必于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到达招标文件指定地址,并在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上注明联系人电话信息。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本次开标无需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南通海关

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208号

联系人:王红钧

联系电话:13906295261

南通海关

2023年5月17日

南通海关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