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狼山镇街道 发布时间:2021-12-06 11:17 累计次数: 字体:[ ]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预算:项目固定服务价;

1、按照市、区拨付的居家养老站点和残疾人之家运营经费的相关规定支付(以实际拨付为准);

2、居家养老政府购买补贴(以老人实际消费为准)。

3、街道自筹奖补资金6万元(以考核达标情况为准)。

四、服务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对应时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服务单位续订下一年合同。具体续签合同按照采购相关文件和街道政策文件执行。

五、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资质,具备较强的服务团队、业务培训、服务保障能力。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1年4月-2021年9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后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七、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资格、技术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如有各项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报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2、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5日09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5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5日09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十、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4楼411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拾捌万圆整。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及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401号

采购人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0513-68190629

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薛康栖,联系电话:15335086200

邮箱号码:898101793@qq.com

十二、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投标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招标文件(第二次)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