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22 15:3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编号:NTHH202161(JC20);

二、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江苏正信信息安全测试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7幢202室;

3、成交金额:人民币1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崇川区电子政务网络等保测评服务;

2.服务测评范围:

本次测评服务涉及两个三级系统和一个二级系统,其中:

(1)崇川区电子政务外网系统1个,备案情况为三级,含接入区、办公区及云平台;

(2)崇川区协同办公平台系统 1个,备案情况为 三级,包括移动办公、公文传输、公文流转(OA)及AK部分;

(3)崇川区党群部门子网站群系统 1个 ,备案情况为二级,约15个子网站。

3.服务要求:

(1)完成“测评范围”内涉及的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工作,测评后经用户方确认,出具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的测评报告;

(2)对“测评范围”内涉及的系统不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提供相应的安全整改建议书。

(3)完成“测评范围”内涉及的系统在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工作。

4.服务时间: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40天内完成测评和在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的工作。

5.服务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及测评服务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五、磋商小组名单:钱华、仇剑华、李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取标准为50万元内,以成交价为基数,乘以采购代理费率1.5%,四舍五入后取整后按差额累进计算后一次性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收费;本此项目代理服务费0.35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

联系人:潘安;

联系电话:0513-89088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十二、附件:无。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3-1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