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中莲代理(2022)CC003
3.项目预算限价: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招聘1家单位
标段一: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按标底金额×1.30‰,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取;
标段二:结算审计服务按净核减额×3.00%,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取。
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先开第一标段,再开第二标段。投标人可选择投一个标段,也可两个标段兼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一标段的中标人参与二标段评审,但不得中标。
投标人如选择投两个标段,除资格审查文件只做一份,商务报价文件需要按每个标段单独制作,并在相应文件上明确标注标段号。不可两个标段商务报价文件制作在一起。
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土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土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其他组成人员要求:另需不少于1个一级或二级土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个一级或二级安装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在投标单位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九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第九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特别提醒:
(一)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上网日至2022年3月28日9时30分。
2.地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www.chong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国资办→公示公告”栏内获悉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免费。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www.chongch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国资办→公示公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投标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3月28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城镇房地产大楼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仅接受1名投标人的代表,请投标人代表投标时有序入场并佩戴好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同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格式文件)。(行程码带“*”的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核酸检测证明单独递交,请勿密封!!!
注:未按上述要求出示及提供对应材料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28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城镇房地产大楼4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招标公告期
1.本项目的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缴纳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形式递交,带至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
(2)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贰仟元整(2000.00元)。
②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③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④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镇房地产大楼4楼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8260503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8层
联系人:张销雅
联系方式:15262730907
邮箱:13406469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