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崇川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2-20 17:1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DF2023022001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3.项目类型:服务

5.预算金额:25万元

5.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请仔细研究。

7.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底。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单位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单位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证书(包括乙级);

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环境保护专业类高级职称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单位直接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14日9时30分;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8号政府机关大楼3楼北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所有投标供应商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带至开标现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市崇川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

联系方式:关先生(电话:0513-85609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联系方式:张女士(电话:15996553483)

0220南通市崇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