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川区2022年稻谷补贴 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10: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涉农街道、区都市现代农业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定稻谷产能,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财农〔2022〕31号)和《关于下达南通市区2022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2〕32号)要求,现将《南通市崇川区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南通市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崇川区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南通市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财农〔2022〕31号)和《关于下达南通市区2022年稻谷补贴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22〕3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崇川区2022年稻谷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稻谷补贴政策,遵循“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规范透明”以及“谁种粮、谁受益”原则,鼓励引导农民、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定稻谷产能,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落地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稻谷补贴对象为稻谷实际生产者和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种植水稻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实际经营者包括促进绿色优质稻谷生产、发展订单农业、组织市场化收购、开展品牌建设等经营主体。

(二)补贴标准。稻谷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

者,做到“应享尽享、应补尽补”。补贴标准:种植水稻50亩及以上的主体为100元/亩,种植水稻50亩以下的主体为30元/亩。鼓励向水稻生产功能区等优势产区倾斜,对种植优良食味水稻品种并采取订单收购的规模经营主体予以倾斜。鼓励对水稻直播和重金属污染区采取降低补贴标准或不予补贴等差异化方式,降低水稻直播面积,减少重金属污染区的稻谷种植,提高稻谷安全性。对国家、省、市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以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发放程序。各涉农街道、都市现代农业公司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好稻谷补贴这项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发放时间、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

1.宣传政策,组织申报。各涉农街道、都市现代农业公司要对稻谷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到基层,让稻谷实际生产者、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经营者全了解稻谷补贴政策。同时,精心组织做好稻谷补贴申报工作,涉农街道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申报工作。

2.登记造册,公开公示。都市农业产业园区内申请补贴的稻谷实际生产者由区都市现代农业公司负责相关信息的登记造册,经稻谷实际生产者签字确认后,报街道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并在园区进行公示。其他区域的申请补贴的稻谷实际生产者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相关信息的登记造册,经稻谷实际生产者签字确认后,加盖行政村公章报相关街道。相关街道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及各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以上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示。

3.严格审查,政府审批。稻谷实际生产者申请补贴公示无异议后,由各街道、都市现代农业公司签字、盖章后报区级财政、农水审核,再由区级财政、农水将审核后的补贴发放方案报区级人民政府。

4.规范发放,阳光操作。对经审定的稻谷实际生产者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或拨付到规模经营主体账户,并于2022年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稻谷补贴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农水、发展与改革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各涉农街道、都市现在农业公司要高度重视稻谷补贴工作,切实扛起责任,把落实稻谷补贴政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已有渠道、人员机构等工作基础,进一步明确职责

分工,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各涉农街道、都市现代农业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数据采集、申报审核、资金兑付等各环节的责任,切实抓好稻谷补贴工作的落实。

(二)注重政策协同。鼓励因地制宜,加强涉农涉粮补贴政 策统筹,按照“资金用途渠道不变、面积统一核实、数据信息共享、资金一并发放”原则,探索将稻谷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安排或补贴兑付工作进行统筹,提高补贴兑付效率,形成补贴政策合力,增强种粮农民获得感。

(三)强化资金管理。稻谷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区财政局、区农水局、区发改委将分别设立监督电话,通过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各涉农街道、都市现代农业公司均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涉农街道要坚持并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确保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各涉农街道要建立财政、农社办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处理信访问题,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崇川区财政局0513-69985046

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0513-85609873

崇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13-8908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