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来源: 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8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区政府研究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外事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接受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政府办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外事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外事办的统筹协调。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区政府要求,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崇川经济开发区、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高新区管委会对上级文件、指示、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四)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区政府其他重要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以区政府名义组织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报告、情况汇报和区政府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的起草、校核工作。督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

(五)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区政府领导和上级研究部门布置的调研课题。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区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七)负责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发送区政府的公文,研究区级各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园区)办事处(管委会)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八)负责来文来电的接待处理,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以及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维护、管理,指导、监督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具体承办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十)统一刻制颁发各街道(园区)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及各直属单位印章,并负责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印鉴、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区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十四)负责拟订区级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机关办公用房、用车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负责政策指导、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区各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相关政策规划。

(十七)承办区领导出访报批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区各部门、单位(含街道、园区、企事业单位)出国考察事宜;检查本区有关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

(十八)管理本区对外建立和开展友好地区活动的工作;负责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接待外宾、安排外事参观工作。

(十九)负责对本区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协助有关单位处理重要涉外事项。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