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医药经一路、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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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的生命医药经一路、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设计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生命医药经一路、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生命医药经一路:项目起迄点为通扬运河-规划纬-路;

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项目起迄点为通盛大道-纬三路;

(2)工程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起讫点

建设内容与规模

建安费用(万元)

长度m

宽度m

1

生命医药经一路

通扬运河-规划纬-路

700

18

1380

2

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

通盛大道-纬三路

330

18

820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生命医药经一路、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设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排水、桥梁)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若职称证书不能显示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是市政或道路专业的佐证材料)。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若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为该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还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是指担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审核、审定中的一项或几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7、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8、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05月24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东楼),并在2024年05月24日14时00分(以开标室电子时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份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各潜在投标人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或提前到达投标地点。

9、招标文件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板块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11、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2、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 18361405809

13、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488号金贸国际25楼2501

联系人:董安国

电话:18912299056

电子邮箱:812298892@qq.com

4.26(招标文件)生命医药经一路、新胜路东延段(含桥梁)设计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