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港镇街道看护采购

来源: 公管科

发布时间: 20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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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天生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单位)委托,就天生港镇街道看护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生港镇街道看护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三、项目预算:60万元,每个标段限价20万,共分三个标段。

分别为:

标段一:黄海路北、城北大道东、通扬运河东、芦泾路西侧范围

标段二:黄海路北、城北大道西、九圩港河东侧、通扬运河西侧范围

标段三:黄海路南、芦泾路西、九圩港河东侧范围

最终报价超过各分包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每个投标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供应商已中标一个标段,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标。开标标段顺序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四、服务期限: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4、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安保或物业管理)。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6、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询价,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询价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10%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单位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1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三)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采购单位发出的为谈判文件,供应商相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8 月 25日9 时0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天生港镇街道办事处(隆兴福里18#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单位:南通天生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茅工              联系电话:1811530529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815211105;

 

 


天生港镇街道看护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