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崇川区公管办
发布时间: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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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南通市口腔医院“崇川美丽健康产业园区”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科技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口腔医院“崇川美丽健康产业园区”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崇川美丽健康产业园区”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624(JT07)-2;
三、项目预算:40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谈判人所投产品(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泵设备)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所投空气源热泵设备还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
4、若谈判人非所投标太阳能设备的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太阳能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质保书。
5、谈判人提供的安装施工单位须具有机电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
6、谈判人须在南通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并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特别提醒: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三条(一)款中A、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人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
六、谈判小组将对响应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谈判。
七、资格后审材料、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评审开始时间:2016年04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楼314会议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人须交纳谈判保证金:捌仟圆整(8000.00元)。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姜贲
联系电话:15962977237
传真:0513-85798600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