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06640/2016-00001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港闸区政府 | 文号: | 港闸政办〔2016〕32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3-22 | 发布日期: | 2016-03-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港闸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014206640/2016-00001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发布机构: | 港闸区政府 |
文号: | 港闸政办〔2016〕32号 |
成文日期: | 2016-03-22 |
发布日期: | 2016-03-2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港闸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
各街道办事处,港闸经济开发区,市北新城管委会,区各部门,区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增强履职人员的责任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现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法制观念,遵守财经法律法规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增强财经法制观念,增强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意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确保各项收支真实、合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产生。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1、严格收入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严禁私自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经纪律,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隐瞒、截留、挪用、私分非税收入。不得挂往来科目进行核算,严禁坐支行为。
2、严格支出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用途使用资金,严禁超预算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必须按规定流程审批,不得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消费性支出。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重大支出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规范使用统一领据等自制原始凭证,严禁以“白条”方式支取大额现金,发放到个人的津补贴支出,需附办文单、会议纪要等相关支出依据,以及到人员和金额的支出明细。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不得用虚假票据等不合法原始凭证套取资金,报销票据需通过税务网站发票查询系统或打12366查询真伪。及时清理个人因公借款,一般情况下个人因公借款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要求,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控“三公”经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无预算、超预算等行为。严禁违规报支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街办街道(开发区)津补贴发放在区核定的额度内统筹安排,发放前需报区财政局备案。
3、严格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购建、登记、使用、处置等相关制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不得未经批准购建资产,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在建工程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处置资产,商办用房应规范经营,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4、严格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无预算、超预算采购。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执行采购验收程序,加强采购资金拨付审核。
三、全面清理整治,健全制度管理
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小金库”的清理整治工作。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防止“小金库”产生的长效机制。强化票据管理,规范票据领用和核销行为,严禁出借、私自销毁、代开票据。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严禁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
四、加大督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加大风险点的排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制度执行效率。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审计和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经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由区政府对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公开,相关人员接受违纪违法的相应处理。
港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